什么事犯罪从属性理论? 什么是“共犯理论”

作者&投稿:苏雁 2024-07-01
与犯罪有关的行为属性都有哪些?什么是行为属性?

就是指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属性,比如行为人的一般特征包括年龄,性别,身高,体力,心态,文化程度等,还有就是行为人特性包括行为人职业,技能,习惯,嗜好,经历,犯罪水平等等。

犯罪人指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严重越轨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责罚的自然人。
本质属性包括一般属性和特殊属性,一般属性里指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或融合,也是具有理性和自我意识的精神性存在,而且人性是善恶相融的,特殊属性是则是指犯罪人所特有反社会性。

一、共犯从属性理论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共犯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狭义共犯的成立(或可罚性)是否从属于正犯的实行,以及从属之正犯应具备何种条件。

二、共犯从属性理论包括实行从属性和要素从属性两方面内容,实行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应予提倡。共犯从属性理论可以贯彻与应用到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他相关的一系列共犯具体问题中。

三、比如共犯未遂的可罚性、加功于符合构成要件但阻却违法之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责任能力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不可罚事后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故意正犯行为的可罚性、未遂教唆的可罚性、间接或连锁共犯的可罚性、共犯与身份之情形的认定、共犯发生认识错误的认定。

扩展资料:

一、《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从是否应当采纳统一的正犯体系这种问题意识出发,对共犯的处罚根据和共同正犯的归属原理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系统研究。

二、揭示了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在共犯领域中的展开。

三、无论是在共犯论的体系化方向上,还是在未遂的教唆、承继的共犯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上,本书都提供了值得珍视的学问资源。

四、高桥则夫,1951年出生于日本东京,1975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法学部,现任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教授,法学博士(早稻田大学)。

五、《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是2010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日)高桥则夫。

参考资料:

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百度百科



德、日在共犯的本质问题上素来有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学派立场之争,现在共犯从属性说无疑属于通说。日本学者将共犯从属性的内容归结为实行的从属性、要素的从属性与罪名的从属性。关于要素的从属性,自从德国学者M.E.迈耶提出可能存在夸张从属形式、极端从属形式、限制从属形式、最小从属形式的分类以来,四分法一直得到德、日多数学者的赞成。夸张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也可谓成立条件)除了必须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该当型、违法性、有责性之外,还必须从属于正犯的加重、减轻情节。极端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必须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及有责性。限制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只需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与违法性,而不必要求正犯具有有责性。最小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只需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而不必要求正犯具有违法性、有责性。此外,国外还有学者在四分法之外提出所谓一般违法从属性说,即认为正犯行为不必该当于构成要件,一般只要是单纯的违法行为即可。夸张从属性说因为违反了日本刑法第65条第2项“因身份而特别加重或者减轻刑罚时,对于没有这种身份的人,判处通常的刑罚”以及德国刑法第29条“数人共同犯罪的,各依自己的罪责受处罚,不考虑他人的罪责”的规定,故几乎没有支持者。

  共犯从属性理论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共犯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狭义共犯的成立(或可罚性)是否从属于正犯的实行,以及从属之正犯应具备何种条件。共犯从属性理论包括实行从属性和要素从属性两方面内容,实行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应予提倡。共犯从属性理论可以贯彻与应用到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他相关的一系列共犯具体问题中,比如共犯未遂的可罚性、加功于符合构成要件但阻却违法之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责任能力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不可罚事后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故意正犯行为的可罚性、未遂教唆的可罚性、间接或连锁共犯的可罚性、共犯与身份之情形的认定、共犯发生认识错误的认定,等等。


你是否需要了解?

什么事犯罪从属性理论?
答:一、共犯从属性理论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共犯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狭义共犯的成立(或可罚性)是否从属于正犯的实行,以及从属之正犯应具备何种条件。二、共犯从属性理论包括实行从属性和要素从属性两方面内容,实行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应予提倡。共犯从属性理论可以贯彻与应用到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他相...

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犯罪形态的从属性
答:(一)犯罪形态的从属性 共犯从属性理论不仅体现在犯罪成立上(实行者若无罪,教唆者帮助者也无罪),还体现在犯罪形态上:实行者处在预备阶段,则教唆者、帮助者的犯罪形态也处在预备阶段;实行者进入实行阶段,则教唆者、帮助者的犯罪形态也进入实行阶段。共犯人为危害结果的发生提供了物理或心理的因果关系...

共犯从属性原则
答:实行犯也称为正犯,在认定共同犯罪时,要坚持以正犯为中心,因为正犯是直接实施法益侵犯的人,最具有可罚性,共犯人,如帮助犯和教唆犯是否处罚,取决于正犯的的行为,在理论上称之为“共犯的从属性”原则。1、共犯人的分类(分工合作)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

共犯从属性原则
答:法律分析:共犯从属性说更加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本质是法益的侵犯,只有直接侵犯刑法所要保护法益的行为才值得刑法处罚,正犯的行为直接支配了犯罪事实。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

教唆犯中,极端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哪个是司法考试的主流
答:从属性说,该说又称教唆犯的借用说,以行为主义,犯罪共同说,客观主义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只有实行犯构成犯罪,教唆犯才能构成犯罪。而且教唆犯与正犯的成立阶段方面是同步的,正犯的行为构成未遂,教唆犯亦成立未遂。中国赞同共犯独立性说的学者都认为教唆犯的从属性并非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

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的形式概念注重的是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将刑事违法性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 犯罪的形式概念之所谓形式,是指从法律规范的意义上界定犯罪。因此,犯罪的形式概念又可以称为犯罪的法律概念。法律相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形式的东西,是对某种社会关系或者社会事实的认可。但法律这种形式又具有对于社会关系或者社会...

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

教唆犯法律规定哪些体现共犯的从属说,哪些体现独立说
答:从属性说 它是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以行为主义、犯罪共同说、客观主义理论为其理论基础,认为共犯对于正犯具有从属性,教唆犯的成立或者可罚性,以存在一定的实行行为为前提,只有在正犯成立并具有可罚性时,故意杀人教唆犯才从属于正犯而成立犯罪并具有可罚性。独立性说 它是近代学派的观点,以行为人主义...

犯罪的阶级本质在于什么?
答:犯罪阶级性的直接理论来源是马克思关于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这一命题,而将其上升为犯罪的本质属性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及特殊要求是分不开的,这从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恩格斯关于“犯罪是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这一命题的长久忽视得以说明。强调犯罪的阶级性,并不是为了说明...

教唆犯的教唆犯之本质
答:1、从属性说。该说又称教唆犯的借用说,它以行为主义、犯罪共同说、客观主义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只有实行犯构成犯罪,教唆犯才能构成犯罪。而且教唆犯与正犯的成立阶段方面是同步的,正犯的行为构成未遂,教唆犯亦成立未遂。中国赞同共犯独立性说的学者都认为教唆犯的从属性并非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