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图书信息

作者&投稿:侨怕 2024-07-01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是由翟中东教授所著,这本著作作为中国法学学术丛书的一员,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ISBN号码为9787511812179。该书于2010年9月1日首次发行,版本为第一版,共计268页。装帧形式为平装,尺寸为32开,专为法律研究者和对司法制度感兴趣的读者精心设计。书中深入探讨了刑罚问题的社会学视角,提供了详实的方法论解析与实际应用案例,为理解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独特的社会学洞察。对于想要深入了解刑罚背后社会影响和司法决策机制的读者,这本书无疑是一本极具价值的参考书籍。

作为学术界的重要成果,翟中东的研究不仅关注理论层面的探讨,更注重将社会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为法律学者和实践者提供了实证研究的工具和方法。通过阅读这本书,读者不仅能拓宽对刑罚问题的认识,还能了解到社会学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角色和应用价值。无论是对于法律教育,还是司法改革的深入讨论,这本书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你是否需要了解?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内容简介
答:刑罚问题的社会学视角提供了深入且多元的研究方法与应用。首先,专题一探讨了社会学传统中对刑罚问题的理论基础,追溯其历史脉络和理论根源。接着,专题二关注威权社会中的刑罚角色,揭示其在权力结构中的功能和影响。专题三则侧重于实证方法在刑罚分析中的运用,通过数据和案例研究探讨刑罚的实际运作机制。专...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图书信息
答:《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是由翟中东教授所著,这本著作作为中国法学学术丛书的一员,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ISBN号码为9787511812179。该书于2010年9月1日首次发行,版本为第一版,共计268页。装帧形式为平装,尺寸为32开,专为法律研究者和对司法制度感兴趣的读者精心设计。书中深入探讨了刑...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目录
答:首先,专题一回顾了社会学方法在刑罚领域的历史应用,从起源到展开,揭示其重要性。在威权结构社会中,专题二关注刑罚功能,探究报应刑在威权结构中的存在和性质,以及为何缺失。接着,专题三阐述实证方法的价值,以及它在中国刑罚分析中的应用前景。专题四从冲突主义视角审视刑罚的社会定位,强调刑罚在社会冲...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媒体评论
答:翟中东教授的力作《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运用》深受法学界赞誉,该书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分析方法,为刑法学子提供了一把研究社会学分析的钥匙。我国刑法大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王作富教授称赞此书为法学新秀拓宽了刑罚分析的理论疆界,他强调该书的独到见解对于刑罚理论学习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方法及应用作者简介
答:内蒙古籍学者翟中东,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法学教授。他的学术生涯丰富多元,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担任社会学博士后研究员,还曾作为访问学者分别赴爱尔兰科克大学和澳大利亚布鲁斯-法尔姆矫正学院深造。翟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刑罚问题上,他的著作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其中...

犯罪社会学答案谁知道
答:(3)寻找犯罪现象与其他现象之间量的相互关系,以这—关系来观察与犯罪现象密切相关的其他现象,以便从整体上认识犯罪现象。犯罪统计在我国的犯罪研究中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社会学界所开展的犯罪研究中,普遍存在样本太小,抽样方法的科学性不够,研究不能定期重复进行等问题,从而使我国的犯罪社会学研究还...

社会学当代中国的犯罪状况有哪些特点
答:犯罪统计在我国的犯罪研究中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社会学界所开展的犯罪研究中,普遍存在样本太小,抽样方法的科学性不够,研究不能定期重复进行等问题,从而使我国的犯罪社会学研究还无法达到真正科学的程度.2、犯罪调查 犯罪调查专指通过社会调查的方法去收集犯罪研究的所需资料进行研究.较常见的有抽样调查和个案...

读书笔记
答: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

刑法思想古典学派和近代学派的区别
答:您好,以下是两个刑法学派的区别:1.历史背景和研究方法 古典学派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启蒙运动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强调个人应当基于理性的自觉,以评价一切社会及政治措施。古典学派即受此思想影响,对当时不合理的刑罚制度进行了抨击。近代学派的兴起,则是受当时自然科学的影响,试图以科学研究的实证方式,...

8000字关于法律的论文
答:摈弃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贯强调刑罚、惩罚的处置办法,更注重未成年犯罪人主体的特殊性,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采取的反应不仅应当与犯罪的情况和严重性相称,而且应当与少年情况和需要以及社会的需要相称”(《北京规则》17.1) , 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手段的非刑罚化、非监禁化,而将刑罚处罚作为万不得已情况下的无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