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是如何体现的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作者&投稿:壬晨 2024-07-02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扩展资料:
一、罪行法定原则:
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基本内容
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在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和单行刑法。
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溯及力问题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表达了这一思想。
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二、罪责行相适应原则
1、基本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2、注意事项:
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由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根据该原则,在适用刑法时,应将刑罚的轻重与行为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在制刑、量刑、行刑各个环节均应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基本含义: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2、主要内容:
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与言论权等等。
如果宪法法律只规定了权利而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那只是空中楼阁而已。
每个人的权利应该受到宪法法律的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受到宪法法律保护的程度应该相同,不应该厚此薄彼,不应该区别对待。
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同的法律惩罚。法律不仅平等地保护合法权益,也平等地追究违法行为。不论是谁实施违法行为。
不论其职位高低,不论其财富多少,都应当依法平等加以追究,不应法外施刑,也不应法外施恩,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存在。
四、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1)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2)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含义和要求。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
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
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nullum crimensine lege, nulla poena sine lege),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涵义的经典表述。我国刑法第3条将其概括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经典表述仅从消极方面阐述,我国的规定从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共同阐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思想。

  我国1979年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却在其第79条规定了有罪类推制度。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典,从完善我国刑事法制、保障人权的需要处罚,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并废止类推。修订后的新刑法典在第3条明确对罪刑法定原则加以表述,并在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中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该原则:

  第一,如同1979年刑法典一样,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和各种刑罚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

  第二,新刑法典取消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得以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

  第三,新刑法典重申了1979年刑法典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四,在罪名的规定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已相当完备。分则条文由1979年的103条增加到350条,罪名数由1979年的130个增加到400多个。

  第五,在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罪状以及各种犯罪的法定刑的设置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也增强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对于大量犯罪,尽量使用叙明罪状;在犯罪的处罚规定上,注重量刑情节的具体化。

97年刑法总则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你是否需要了解?

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和各种刑罚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第二,新刑法典取消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得以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第三,新刑法典重申了1979年刑法典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什么和什么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

3、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它在我国刑法与司法实践中如何体现
答: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重要原则之一,简单说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此为罪刑法定的经典表述,在实践中体现为严格构成,

试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
答: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内在要求,在我国刑法中得到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体现:(1) 1997年刑法典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体现在: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认为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符合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四个方面的要件,明确...

试论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答:【答案】: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现行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最早发端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基本内容如下:①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都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②实...

跪求--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答: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简单说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罪要法定,刑也要法定”。由此派生出以下几个原则:成文法主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主义是现代社会保障人权的要求和体现。刑法的机能,站在国家的角度要...

罪刑法定原则
答: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

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体现都有哪些?
答:97年刑法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无疑是我国刑事立法活动的又能一重大成果。我国刑法典自始自终体现着这一原则,下面我将从总则与分则两个方面分别予以阐述。从总则方面看。刑法规定了...

我国刑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责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3.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答:法律主观:作为刑法的法治国思想的体现,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市民社会确定了法律的统治。在刑事审判中,罪刑法定原则特别具有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作用。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它把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问题都予以规定,并明确规定必须依法办事,使司法工作人员定罪判刑都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可循,便于维护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