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鉴定证书就可以,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用负责任? 杀了人,有精神病就不用负责吗

作者&投稿:童尝 2024-07-02
精神病鉴定成杀人执照,精神病杀人真不用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病患者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活动明显异常,尤其是自知力和判断力严重缺陷,而且常伴有精神恍惚、狂躁、抑郁、妄想、恐惧、疑虑、冲动、幻视、幻听等症状,甚至打人毁物。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规定了精神病人犯案可以免责,成了一些死刑犯的“救命稻草”。但并非如人们通常理解的“精神病人犯法不追究”,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设置了一定门槛。事实上,精神病人作案之后,经过鉴定被认定为完全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的都是少数。相比之下,负部分责任的则大量存在。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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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参考来源如下:
  http://health.sohu.com/s2012/jingshenbing/
  http://baike.baidu.com/view/533227.htm
  http://www.66law.cn/topic2010/jsbrfzxszr/index_1.shtml
  http://china.findlaw.cn/falvchangshi/xingshibianhu/jsbfz/jsbfzdxszr/31985.html
  http://wiki.cnki.com.cn/HotWord/2847696.htm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对精神病人,我国区分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和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后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前者只在发病期间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在间歇期犯罪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视精神状况,如果辨认和控制能力仍存在障碍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说可以不坐牢,但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是不能免除。”根据我国法律,杀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经济上给予受害方适当赔偿。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则用该财产赔偿,如果没有财产,监护人则可能面临赔偿义务。

怎么可能完全不负责任,针对精神病患者犯罪的行为,国的《刑法》中是有相关规定的,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一种是完全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还有一种是限制刑事责任的谨慎病人,算是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第一种情况,完全没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种人在精神病发的时候,不受自己主观意识控制,做出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这个情况需要经过专门的机构认证,要经过法定的程序鉴定,还要对当事人进行强制医疗。如果是这样的精神病人杀人,他自己其实也会失去人身自由。

第二种情况,完全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种人多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他们得意识有时候清醒有时候不清醒。在他们清醒的时候做出的犯罪行为,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些人在自己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意识不去杀人,如果一旦杀人,就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种情况,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有得人理解为这一种情况时介于前两者之间的精神病人,也就是说他有自我判断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不足以支撑他做出正确的判断。这种精神病人如果杀人,面对的可能是减刑的处罚,会根据他们的病情予以减轻刑罚。

所以即便是有精神鉴定证书,也不能完全摆脱责任,还是要根据杀人时所持有的精神状态来决定他的处罚结果的。



当然不是了,只是说精神病不会坐牢,但是精神病会被严格监控,还会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去强制治疗。

当然不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完全没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才不需要负责,但是这种病人本身就是被限制自由的。

精神病杀人的话精神病自己不用负责,所有责任由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犯法的话,那还不乱套了么。

也不一定,具体要看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你是否需要了解?

杀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鉴定证书就可以,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用负责任?_百度知 ...
答:并不是说杀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鉴定证书就可以了,如果是正常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了精神鉴定证书,然后再故意杀人,这样的“精神病”杀人肯定是要负责的。且不是说真正的精神病杀人并不用负责的,而是换了一种方式负责而已。根据《刑法》第18条分析,我们能够进行分析并进行判断精神病人是否需要负责...

杀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鉴定证书就可以,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用负责任?_百度知 ...
答:第一种情况,完全没有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种人在精神病发的时候,不受自己主观意识控制,做出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这个情况需要经过专门的机构认证,要经过法定的程序鉴定,还要对当事人进行强制医疗。如果是这样的精神病人杀人,他自己其实也会失去人身自由。第二种情况,完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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