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与相邻权有关的法条都有哪些? 《物权法》的相邻关系是怎样的?

作者&投稿:稻慧 2024-06-30
《民法通则》 《物权法》中对相邻的法则和义务。对于侵害相邻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侵害相邻权的法律责任,以及规范相邻权人的义务主要体现有《民法通则》、《物权权》、《侵权责任法》中:
《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84条至第92条进行了相应的法律约束与规范;《侵权责任法》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也进行了规范。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物权法》中与相邻权有关的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规定如下:

1、根据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根据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根据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6、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7、根据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8、根据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9、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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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法律:

《物权法》第七章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邻权



《物权法》中与相邻权有关的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规定如下,

1、根据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根据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根据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6、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7、根据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8、根据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9、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物权法》中相邻关系的特征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或占有人;

2、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既要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要为邻人提供方便,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相邻关系依附于不动产,但不因不动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变更而变更;

4、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但基本上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所谓必要的便利,是指非从相邻方得到便利,就不能正常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

5、相邻权的行使必须以相邻权利人取得必要的便利为限度,不得借口行使相邻权去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超过必要限度的,相邻权利人有权拒绝提供这种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刚好我是学法律的,手头有《物权法》。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的是相邻关系。列举如下: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过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以上是我看着物权法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物权法》中与相邻权有关的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规定如下,

1、根据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根据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根据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扩展资料

《物权法》中相邻关系的特征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或占有人;

2、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既要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要为邻人提供方便,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相邻关系依附于不动产,但不因不动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变更而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你是否需要了解?

《物权法》中与相邻权有关的法条都有哪些?
答:1、根据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3、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

物权法对于相邻权是怎么规定的
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相邻权是一种物权,如果自己发生相邻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物权法相邻法
答:法律分析: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

物权法中的相邻权
答:法律分析:在《物权法》的“所有权篇”中,设立了相邻关系制度。其主要功能,是平衡协调不动产相邻各方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一方不正当行使不动产权利,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现象,以实现相邻各方共同生存、共同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

物权法对于相邻权是怎么规定的
答:法律主观:法律上相邻权的规定是: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发生相邻权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

相邻权指的是什么?
答:《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

物权法对于相邻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法律主观:相邻权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

相邻权相关法规
答:在《物权法》第七章中,对相邻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关系。例如,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需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用水、排水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合理分配,排放需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规定,...

《物权法》里的相邻关系指的是什么
答:《物权法》第84条继承了《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的要求,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上列原则要求,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中,应当注意充分发挥不动产的经济价值,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相邻各方关系和谐,同时还应当注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物权法以私人自治为基本原则,以...

物权法对用水、排水的相邻关系作了哪些规定
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