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的商标法中,规定了哪种商标? 我国商标法有哪些规定

作者&投稿:毕丁 2024-07-02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在我国修改后的商标法中,形成了不同种类的商标,它们是依照商标的使用对象、使用目的、构成形式、知名度高低等不同标准来划分的。这些种类的商标在法律上的体现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实际上反映了商标发展的过程,商标功能增加的过程,对商标的保护日趋加强的过程。我国商标法中商标的种类有: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所作的划分,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则是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并与他人相区别的标志。在中国商标法中,1993年始对服务商标作出规定,意味着对商标使用对象的划分更符合实际,确认了服务领域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当然也表明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适应了现代经济的需要。因此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这两项法律规定表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对象的不同。具体如何区别,则关键又在于如何界定服务一词。比如,保险业、银行业、旅游业、广告业、运输业、电信业、学校、医院等皆属服务领域,包括营利性的服务和非营利性的服务。什么样的使用对象,应当使用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可以由管理部门做出划分,但这两种商标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因而在法律上的一些规定是通用的,所以专门规定,商标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在本文中,有些内容只提到商品商标的规定,也并非是就将服务商标排除在外,而是两者适用同一规定。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并且是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方始列入。商标法所作的规定是:“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对于这两种商标的使用目的,也就是其各自的特征,由法律加以确定,不容混淆,很明显的一点就是集体商标只限该集体成员使用,非该集体的成员不得使用,而证明商标是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的他人使用。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在国际上都已先后出现,在一些国际条约中也已列入,在我国的行政法规中早于法律作出规定,反映了在现实中对这两种商标是有需要的,它有利于树立和维护生产经营集团的信誉,提高商标的竞争力,扩大商标的覆盖面,获取市场优势,发挥商标的作用。对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其一般事项由商标法作出规定,而特殊事项则由商标法授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构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划分。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前,仅规定了平面商标,即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在视觉上均呈现于一个水平面上的商标,实际的注册中也仅受理了视觉商标中的平面商标。对于立体商标,一些国际协定中列为可注册商标,一些国家中也确认了立体商标。在我国,由于国内的需要和考虑了国际上的情况,因而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做出如下规定,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按照这项规定,我国受理注册的商标为视觉商标中的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立体商标就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

  4.普通商标、驰名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知名度高低而作的划分。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都是相对而言的,驰名商标最早见于我国在1984年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具体内容列于该条约的第六条之二
商标:驰名商标。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驰名商标也做出了规定,并且比巴黎公约进了一步。其中规定,在确定一商标是否驰名时,各成员应考虑相关部门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包括在该成员中因促销该商标而获得的了解程度。在上述两份文件中,虽然没有对驰名商标做出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驰名商标得到了确认。在我国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改时,也对驰名商标做出了规定,使之成为我国法律上认可的、受到保护的一种商标,同时在商标法中还对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做出了规定,即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些关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将使驰名商标与其他的商标有所区别。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着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根据商标法律特点分类

  注册商标

  凡经商标行政管理机构登记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商标权只包括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即商标权只包括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等,不包括商标设计人员的发表权和署名权。(知识产权的另外两项主要内容.如专利权和著作权都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记号商标 记号商标属于图形商标的一种,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记号商标的特点是标志性较强。

  ·几何图形商标 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与记号商标类同。

  ·自然图形商标 所谓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争议依赖司法保护。

  根据商标内容的形式分类

  文字商标

  所谓“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目前在世界各国使用比较普遍。其特点是比较简明,便于称谓,有的词表示一定的含义,可以使商品购买者产生亲近之感。 如“雪花”牌商标,用在饮料商品上,会给人一种凉爽、清洁这感;“海鸥”、“梅鹿”等商标,在日用品和服装等商品上使用,会给人一种轻松、自如、欢畅之感。

  文字商标还有使用人名签字商标和企业名称缩写的。这种商标能使人对其商标的所有人加深印象,直接知道其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从而树立企业形象。如“张小泉”剪刀,是张小泉剪刀厂生产的;“沈汽发”汽车发动机,是沈阳汽车发动机厂生产的;“盛锡福”帽子,是盛锡福店经营的。

  还有以数字作商标的。如“555”、“414”、“999”等,这种商标虽然不一定表示什么意思,但其特点是不落俗套,别具一格,也逐渐被一些人所认识,同样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但是,文字商标也有其不足之处,就是受着民族、地域的限制。比如汉字商标在国外就不便于识别。同样,外文商标在我国也不便于识别。还有少数民族文字,也受着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时,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说明,以便于识别。

  图形商标

  所谓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
  这种商标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可采用各种动物、植物以及几何图形等图形构成。图形商标的特点是比较直观,艺术性强,并富有感染力。图形商标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受语言的限制,不论哪国人讲何种语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称,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称,也可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
  ·中性商标 中性商标是指无含义的商标,图形的记号商标类同;中国文字的与外文的商标,图形的与记号商标类同; 中国文字的与外文的音译近似。这种商标虽然无含义,但不易与他人的商标混同,比较容易获准注册,文字的叫起来又比较有现代感。目前许多企业采用这种商标。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如带马的商标图形加上文字后,有的叫“军马”,有的叫“飞马”,也有的叫“奔马”等,即便于识别与称谓,同时又使其内容更加深化,也就更具有感染力。也有的是以汉字、外文字与阿拉伯数字相组合的商标,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立体商标

  相对于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平面视角,以立体物作为商品标志的为立体商标。如特殊的商品包装、容器等可以区别不同商品的立体物质。

  ·吉祥物

  最著名的当属各类体育运动会的吉祥物。实际是平面或立体商标的 1 种。

  ·形象代言人(形象大使)

  与吉祥物类似,实际是商标的一种表现。理论研究比较少。大多数人没有从法律角度去认识。也许由于自然人的社会关系变化复杂,几乎没有申请为注册商标的。

  音响商标

  相对于视觉,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气味商标

  相对于视觉、听觉,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

  根据商标保护的对象分类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其它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就是服务商标。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共同构成普通商标
  文字商标目前在世界各国使用比较普遍。其特点是比较简明,便于称谓,有的词表示一定的含义,可以使商品购买者产生亲近之感。 如“雪花”牌商标,用在饮料商品上,会给人一种凉爽、清洁这感;“海鸥”、“梅鹿”等商标,在日用品和服装等商品上使用,会给人一种轻松、自如、欢畅之感。

  文字商标还有使用人名签字商标和企业名称缩写的。这种商标能使人对其商标的所有人加深印象,直接知道其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从而树立企业形象。如“张小泉”剪刀,是张小泉剪刀厂生产的;“沈汽发”汽车发动机,是沈阳汽车发动机厂生产的;“盛锡福”帽子,是盛锡福店经营的。

  还有以数字作商标的。如“555”、“414”、“999”等,这种商标虽然不一定表示什么意思,但其特点是不落俗套,别具一格,也逐渐被一些人所认识,同样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但是,文字商标也有其不足之处,就是受着民族、地域的限制。比如汉字商标在国外就不便于识别。同样,外文商标在我国也不便于识别。还有少数民族文字,也受着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时,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说明,以便于识别。

  图形商标

  所谓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
  这种商标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可采用各种动物、植物以及几何图形等图形构成。图形商标的特点是比较直观,艺术性强,并富有感染力。图形商标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受语言的限制,不论哪国人讲何种语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称,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称,也可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

  ·记号商标 记号商标属于图形商标的一种,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记号商标的特点是标志性较强。

  ·几何图形商标 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与记号商标类同。

  ·自然图形商标 所谓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中性商标 中性商标是指无含义的商标,图形的记号商标类同;中国文字的与外文的商标,图形的与记号商标类同; 中国文字的与外文的音译近似。这种商标虽然无含义,但不易与他人的商标混同,比较容易获准注册,文字的叫起来又比较有现代感。目前许多企业采用这种商标。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如带马的商标图形加上文字后,有的叫“军马”,有的叫“飞马”,也有的叫“奔马”等,即便于识别与称谓,同时又使其内容更加深化,也就更具有感染力。也有的是以汉字、外文字与阿拉伯数字相组合的商标,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立体商标

  相对于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平面视角,以立体物作为商品标志的为立体商标。如特殊的商品包装、容器等可以区别不同商品的立体物质。

  ·吉祥物

  最著名的当属各类体育运动会的吉祥物。实际是平面或立体商标的 1 种。

  ·形象代言人(形象大使)

  与吉祥物类似,实际是商标的一种表现。理论研究比较少。大多数人没有从法律角度去认识。也许由于自然人的社会关系变化复杂,几乎没有申请为注册商标的。

  音响商标

  相对于视觉,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气味商标

  相对于视觉、听觉,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

  根据商标保护的对象分类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其它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就是服务商标。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共同构成普通商标。品牌授权&连锁经营是服务商标的一个应用领域。

  ·证明商标

  亦称保证商标。在国际上一般是由某协会申请注册,协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原料、制造方法及其他特征有检验能力,并保证负责其质量。使用保证商标,由协会认可, 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规格等必须达到保证的标准。这种商标也可用以服务项目上,证明某项 服务的特点等。目前,在美国、英国等二十几个国家对此都有具体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注册的“绿色食品标志”就是证明商标。
  根据商标持有者分类

  个人商标与法人商标

  个人商标是指自然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对立于商业法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而言的。

  官方标志

  官方标志在中国(大陆)现在法律系统中有使用,但没有相关学术研究,也没有司法定义。国际公约中是宽泛使用,认为任何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标识都是官方标志。在这个意义下,中国(大陆)政府行政规定了非营利性活动使用标志为“特殊标志”,并发布了管理办法。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由某一集体组织(如合作社、协会、工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并由集体成员共同享用。集体组织成员根据需要,制定章程,规定使用条件、权利与义务。关于集体商标的更多问题...

  无主商标 由于某种原因,商标注册人已经不存在了,这个商标即为无主商标。

  其它分类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知名度较高,众所周知的商标。一些国际条约约定,驰名商标需经属地国家政府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届认定的驰名商标有“霞飞”、“凤凰”等10个
  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是指较为驰名的商标。含义模糊。它不是学术领域或国际上的专用名词,在中国(大陆)曾经以省级名誉评选过。

  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商标所有人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以扩大其保护范围,一般较驰名的商标采取这种方法。

  营业商标

  营业商标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 这种标志也有人叫它是“厂标”、“店标”或“司标”。

  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的是文字近似,
  备用商标 备用商标也称贮藏商标,是指同时或分别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几个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马上使用,而是先贮存起来,一旦需要时再使用。注册备用商标,从商标战略角度,主要有三种考虑:一是某商品虽然没投产,但一旦投产时,即可及时使用,而不会影响产品销 售;二是为了保证名牌商标信誉,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商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可使用备用的商标(所谓副标)暂时代替;三是万一砸了牌子,可以及时换上备用商标。

  等级商标 等级是指在商品质量、规格、等级不同的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标或者不同的商标。这种商标有的虽然名称相同,但图形或文字字体不同,有的虽然图形相同,但为了便于区别不同商品质量,而是以不同颜色、不同纸张、不同印刷技术或者其他标志作区别,也有的是用不同商标名称或者图形作区别。如:沈阳啤酒厂就是以不同的商标来区分等级的,故称等级商标。
  组集商标 组集商标是指在同类商品上,由于品种、规格、等级、价格的不同,为了加以区别而使用的几个商标,并把这个几个商标作为一个组集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组集商标与等级商标有相似之处。

  亲族商标 亲族商标是以一定的商标为基础,再把它与各种文字或图形结合起来,使用于同一企业的各类商品上的商标,也称“派生商标”。如美国柯达公司以“KOBAK”商标为基础,创造派生出“KOBACHROME”、“KOBAGRAPH”、 “KOBASCOPE”等商标,就是亲族商标。

  双重商标 双重商标是指在同种商品与服务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严格说它不算作商标的一种种类,只是在客观实际中人们对它的一种称谓。它们的出现有种种原因:  
  一是企业虽然使用注册商标,但很不显著,往往习惯地为商品起个别名,并且突出使用,久而久之,这种别名创出了牌子,人们也就自然称其为商标。这就形成了双重商标。“兴达”牌“菊花”啤酒就是一例,
  二是生产企业使用一个注册商标,商业企业又注册一个商标,同时使用两个商标。“长城” 牌“汾”酒即是一例,其“长城”是某外贸公司的商标,其 “汾”字是厂家的商标。  
  三是企业同时使用总商标(代表企业形象)和产品商标(突出使用形象)。“康泰克”缓释胶囊棗感冒新药就是突出使用“康泰克”商标,同时又使用 “SKSF”商标(总商标)和“CONTAC”商标。
  四是分别注册两种文字商标,同时使用,以方便消费者。如饮料商标同时使用中文“可口可乐”和外文“COCACOLA”就是一例。  

  氙原子商标 氙是一种化学元素,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两个研究人员唐·爱格勒和埃·施维仁氙原子设计一个“IBM”商标,其长度只有6600亿分之一英寸,是当今世界上最小的商标。这个商标即为氙原子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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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能否具体些

楼上回答很详细,给你个网站,商标协会网站供参考:http://www.tianjin-tm.com/channel/13489046 中的商标分类。

注册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种不同类别的商标,


你是否需要了解?

我国最新的商标法中,规定了哪种商标?
答:所谓“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目前在世界各国使用比较普遍。其特点是比较简明,便于称谓,有的词表示一定的含义,可以使商品购买者产生亲近之感。 如“雪花”牌商标,用在饮料商品上,会给人一种凉爽、清洁这感;“海鸥”...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 )。A.商品商标...
答:【答案】:ABCD 《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答:商标法所作的规定是:“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我国注册商标包括哪些类型
答:7.总体组合商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8.声音商标 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声音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声音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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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近似的 B.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的 C.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的 D.同“红十字”的名称近似的 正确答案:B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

法律中规定哪种属于无效商标?
答:法律中规定如果是注册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属于无效商标,这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法》第1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注册之外如果注册商标缺乏显著性的情况之下,也是属于一种无效商标。 一、法律中规定哪种属于无效商标?(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 《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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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从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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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也就是说未注册商标是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抢注。 一、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哪几种 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如下: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不同,以避免混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注册;2、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