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2024-07-01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值得。根据法律规定,5000元去法院起诉,诉讼费为50元。如果只是为了5000元起诉,只要符合诉求就是值得的,也是合法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只要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但需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一、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 ,但真心不建议请律师。5000元法院会受理的。理由:1、如果胜诉了,5000元可能就直接给律师了,因为律师费一般都是上千元;2、如果证据不足,可能还不能胜诉,到时候5000拿不回来,还要另外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3、如果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又对诉讼时效有了解的,即使请律师也无...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但是起诉的程序繁琐,如果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的话,那就是不值得的,所以这种事情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还要考虑打官司的成本,要请律师,还需要出庭,如果是上班族的话可能没有很多时间花费在这个上面,请假还需要扣工资,即使把5000块钱要了回来,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成本,所以对于有些人来说这...

经济纠纷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法律分析:为了5000元去起诉告状不值得。 诉讼需要付费诉讼成本与诉累,得失需要虑及。 对于打官司的诉讼请求的标底没有明确限定,即使一元钱的请求也可以提起诉讼。 但还需要考虑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

为了5000元去起诉告状,你觉得值得吗?
答:个人认为为了5000元打官司是不划算的,毕竟起诉被告是需要各种手续费的,可能整个过程的费用加起来都超过5000元了,如果可以的话,建议能私下协商解决。打官司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有明确被告,但是对方失踪,即使打起官司也不利于执行,且需要付费诉讼成本与诉累,得失需要虑及。对于打官司的诉讼请求的标底...

为5000元起诉值得吗?胜诉的机会大吗?
答:以提问中的5000元为例,计算上述费用:①申请支付令的,需要交纳17元;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需要交纳70元;③进入诉讼的,案件受理费为50元,达成调解或者一方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为25元;④当事人自身的误工费一般也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进行诉讼本身可能会产生误工费,属于自己承担的领域。法律依据《...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为了五千块钱起诉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欠款是值得的,因为案件的诉讼费用是败诉方承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欠款,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如果能够调解按照调解的结果执行。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欠款的情况下,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而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可以...

民事纠纷5000元有必要起诉吗
答:【法律分析】:可以起诉。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提供对方欠钱不还的证据。法律诉讼不是价值问题,而是道德和法律问题。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讨债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此时应预缴的案件受理费的确定取决于涉案财产的大致数额。如果金额仅为5000元,此时需缴纳...

为了5000元起诉值得吗
答:值得的,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欠款的情况下,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而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欠款。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

网友看法(不代表本站立场):
强杜1590: 为了5000元去起诉告状,你觉得值得吗? -
滕幸13398058726: 我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不争馒头争口气,有时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就是想争个输赢,就是想分个对错,这是原则性的问题.碰上那种真性情的人,人家差的不是钱,是想要一个公道,所以为了5000块钱去告状,就是为了还自己一...

强杜1590: 为8000元打官司值得吗 -
滕幸13398058726: 不是值不值得问题,是个理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1万元以下诉讼费50元.

强杜1590: 我的一两千块钱值得去起诉吗? -
滕幸13398058726: 建议跟对方好好沟通,给个期限促对方还款;一两千元,真的不值得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