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我国宪法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民法典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作者&投稿:频娥 2024-06-30
宪法和民法典的关系如何

明发点是在宪法的基础上修改的,比较接近现实比较划算的的法律

没有同等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都是以宪法为蓝本进行定制,宪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任何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相违背?

一、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比“自然人”更合适

基本民事主体,是指在两种或多种民事主体中,处于居首的、最重要的位置的民事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自然人”取代了《民法通则》时代认定的“公民”,成为基本民事主体,这一做法的必要性在民法学界未真正形成共识。支持将“公民”改为“自然人”的理由,还是欧洲启蒙时代以个人和自然权利为核心的那些论述,彼时在世界范围内宪法尚未成为与公法区分开来的根本法。当宪法在世界范围内成为实至名归的根本法后,仍坚持将民事主体表述为“人”“自然人”,一般来说都会因为其脱离宪法的规定而成为理论上过时、法律上违背宪法的选择。我国民法典最好在采用“自然人”概念的同时,将基本的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采用“公民和其他自然人”并举的表达。

第一,《草案》对基本民事主体的表述与《宪法》相关内容脱节。在中国宪法的框架下,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首先是公民,主要也是公民,但《草案》全文无“公民”二字,亦无相对照之“外国人”。所以,从外观上看,这些条款不是根据中国宪法而形成的。就主体和内容而言,宪法保障的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范围上含盖了民法保障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若采用法律三元分类法(即将一国全部法律基于权力与权利的划分,分为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公法和私法)的视角,便能很好地理解民法应与宪法在概念上保持配套。

第二,将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有其现实必要性。首先,将基本的民事主体定位于公民,并对自然人做公民与其他自然人(外国人、无国籍人)、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之区分,避免可能出现的被动局面。有代表性国家的民法典大多有此类区分,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很可能出现我国民事主体在某国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与该国公民不对等的情况。其次,以“自然人”为基本民事主体而又不做出公民和其他自然人的区分,是《草案》文本设计受“宪法是公法,民法是私法”这一落后、错误观念误导。另外,民事立法本身不是意思自治的过程,而是公权力行使过程的结果。不能以自然人意思自治为由,来否认自然人本身只能基于公民身份这个逻辑和事实。

第三,宪法差异决定中国民法典表述民事主体不能效仿德国。在德国基本法中,“人”是基本权利的首要主体,其次才是公民。鉴于此,德国民法典才可不对自然人做本国人与非本国人之区分。然而,中国宪法基本权利的首要主体是“公民”,“人”不是基本权利的主体。《民法典》作为《宪法》下位法,只能把“公民”作为首要民事主体。

这个问题表面看起来十分简单,其实其中蕴含的内容十分丰富,毕竟这三部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及行施。以下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限于篇幅所限,也只能从表面上作答,难以深入。

宪法与民法典、刑法三者的区别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又称为“母法”,是公民权利义务的保障书,其他所有法律都要依宪法为依据。1949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起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共同纲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后经四次修改,也就是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受民法典规制。是重要的部门法是之一。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迄今已通过十个《刑法修正案》和一个全部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国目前尚无刑法典,民法典通过后,刑法典也将列入议事日程。刑法也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宪法与民法典、刑法三者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力及国家方方面面的权力运用机制,是其他所有法律的上位法,所有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内容无效,因此,宪法也称之为其他法的“母法”。

民法典是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民法的制定要依宪法为依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从民法典中找到相应依据,因此,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刑法的规范范围极其广泛,当行为违反法律,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后,就会受到刑法规制,因此,刑法又称为其他法的保障法。

总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所有法律的制定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为“母法”,是其他法的上位法;民法典和刑法是重要的部门法,其制度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民法典规定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方方面面,刑法是民法典的保障法。

法律来源上:宪法是母法是所有法律的来源;民法是来源于宪法。

法律内容上: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最基本的问题和最基本的原则。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关系的法律,即民事纠纷等,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

法律责任上:宪法在我国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很少会用;违反民法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返回财产、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等。

宪法为民法典做参考,民法典依据宪法编纂,它从人民新需求出发加以完善。虽然他们存在许多区别,但意义是大同小异的,他们都是为人民需求所编纂,都是为保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和平稳定而设立。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法律制定的原则和内容都应当源于宪法体现宪法;民法典的立法依据是:依据宪法,制定本法,表明其立法依据,确立了民法的宪法基础。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是母法,民法典应该是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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