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岁以上 刑事责任 多大年龄承担刑事责任,14岁应该承担什么刑事

作者&投稿:廉溥 2024-06-30
14岁以上还是16岁以上负刑事责任?

公务员考试,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多少岁以下

不满14周岁的(含14周岁生日当天),对任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4周岁生日的第二天到16周岁生日当天),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并不是仅限于这类罪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减轻处罚并不得适用死刑。

扩展资料:
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14周岁以上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有以下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或者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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