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一般都偿命吗 古代杀人不用偿命吗?

作者&投稿:历帘 2024-07-02
现在杀人就不要偿命吗。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妇女。
(2)过失致人死亡的,依照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A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一、杀人分故意或过失,如果是过失,那自然不存在偿命的问题。
  二、故意杀人罪概念以及量刑
  1、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2、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第一选择是死刑,然后才是无期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确实是杀人就要偿命!但是故意的杀人的情节,也是各有不同的,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 一锤定罪!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三、情节严重的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四、情节较轻的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综上,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第一选择是死刑,即原则上杀人要偿命。但每个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除非罪大恶极的,才会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1】杀人不一定要偿命。
1、要区分是正当防卫,还是过失杀人,或者故意杀人。
2、要区分是杀人后,犯罪嫌疑人是否主动自首,还是逃匿,伪造杀人现场。
3、要区分是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还是不做,或者赔偿数额少。
是否获得受害者亲属的谅解。
4、是积极认罪,还是隐瞒杀人罪行。
【2】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未成年杀人的,还有孕妇,75岁的老人杀人的,都不适合执行死刑。
【4】因为杀人犯罪的,大多数没有立即执行死刑,被执行死刑的,少之又少只是极少数。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妇女。

(2)过失致人死亡的,依照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杀人未必一定要偿命。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妇女。
(2)过失致人死亡的,依照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牢底坐穿


你是否需要了解?

杀人偿命吗?
答:如果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当然就可以判死缓

杀人为什么要偿命
答:至于为什么杀人要偿命,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是这会进步的表现!既然人人平等,那么任何人都没有杀害他人的权利!单从刑法的角度分析,杀人偿命是为了震慑犯罪而不是变相的使杀人合法化,这也是我国为什么会有死刑的原因!如果杀人不偿命,那么社会将会一片混乱,人人自危!经济不能发展,...

杀人者偿命?
答:杀人者偿命,这是法律规定的,无法改变的事实,不管你在有理或误杀都伪须爱到法律的制裁,是要偿命的,除菲对方家庭不追纠让你偿命,给你和法院求情,那你不会死刑,但是也得判刑,还得赔偿对亏的人身损失费等等。所以遇到事情要冷静,不要激动盲目的下手,要先思而后行。否则会带来麻烦的,...

古代杀人不用偿命吗?
答:从汉朝开始一直到明朝,这条法规都被历朝历代写入了自己的法律之中,例如唐朝就有“九十岁以上,虽有死罪,可不加刑。”南北朝时期每个国家也都有“耐罪囚八十岁以上,生非死罪除名”。由此可见,在古代律法也是极为严谨又人性化的,一般情况下杀人都需要偿命,但特殊情况可以获得法律的赦免。

杀人偿命吗?
答: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几千年来从古至今的一个真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古代也没有犯罪可以逃避的,王子也是如此,现在中国的法律正在全面的公正,法律程序正在逐步完善,杀人得根据你杀人的目地和犯罪的手段来量刑死刑,和二年死缓,没有杀人不偿命的。

杀人必须偿命吗?
答:是具体情形而定。1.如果是以剥夺对方生命而做出的行为,手段在极其恶劣的情形下,会判死刑。2.如果是以伤害对方为目的,失控导致其死亡,就是故意伤害致死,一般11年以上。3.如果是正当防卫,因方位过当而造成其死亡,一般三年以上。如果不进行此种致他于死地的防卫,你的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这种免责...

杀人偿命的说法对吗
答:尽管被害人亲属十分值得同情和理解,但“杀人偿命”只是普通群众对杀人罪处罚的一般认识和理解,我国的刑事立法的规定和刑事司法实践都充分说明:杀人者未必偿命。 一般群众所说的杀人罪在我国刑法上可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故意杀人罪,二是过失伤害致死,三是故意伤害致死,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可能...

现在杀人只需自己偿命吗?杀一个跟杀一双都是只需自己偿命?
答:那要看情况,如果有人知情不报也有罪,还有如果有帮凶也一样,不管人是谁杀的,弟二个问题如上

杀人为什么要偿命
答: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

为什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杀人必须偿命”,而外国人就认为“以命换...
答:中国人属于亚洲人跟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一样,价值观也不一样!生活方式都不一样,中国人必须要一命抵一命,国外人要利益最大化,认为人死了,可以用金钱可以补偿,中国人要的是公正公平,视金钱如粪土,必须一对一!